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欠税公告的有关规定,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欠缴税款的企业予以公告。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欠税公告(2021年第二季度).xlsx
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
2021.5.7